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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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3月21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会,各河湖检察长参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美玉同志就如何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进行深入讲解,并通报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切实增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定期联络河湖长、警长,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握紧抓手,突出重点,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下一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职责定位,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助推沙坡头区河湖管理保护科学化、规范化。